汽势 Auto-First 丨刘天鸣
针对汽车隐藏式车门把手存在的安全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了《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引导和规范车门内外把手的设计,提升门把手安全性能,全面提升车辆安全水平。
9 月 24 日,工信部对《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编制说明中强调,《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为应对电动隐藏式车门把手新技术、新安全需求,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车门把手安全性,筑牢汽车安全底线。
《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明确了车门外把手、车门内把手的设计要求。其中,车门外把手设计需满足在发生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或动力电池热事件等事故后,非碰撞侧车门应能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通过车门外把手开启车门,确保事故发生后乘员逃生和事故救援。
针对隐藏式车门外把手操作不便的情况,《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明确要求每个车门的车门外把手在任意状态时,应具备手部操作空间。
此外,《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对车门把手的布置区域进行规范,并明确了车门内把手的安全标志和开启方式示意。
据了解,《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起草组在标准研究与制定期间,对多款车辆进行标准验证试验,主要车辆制造企业装备的大部分门把手产品配备安全冗余方案,满足标准安全要求、强度要求、布置位置要求,但部分试验车型不满足标准规定的门把手结构型式和标识要求。
编制说明指出,一款试验车型车门外把手在隐藏状态时不具备手部操作空间,电动式车门内把手及其他型式的机械式车门内把手,由于造型、面积等因素,导致无标志情况下可识别性较弱。
据了解,起草组在编制说明中建议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并设置过渡期,针对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强制标准实施起的第 7 个月应满足全部要求,针对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强制标准实施起的第 19 个月应满足全部要求。
《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标准,不仅避免车企在车门把手上的跟风式设计,更确保了用户用车安全,避免交通事故中因隐藏式车门把手问题而导致更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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